獻土之約,隴人治隴
十二月,冀縣。
朔風凜冽,城上‘張’旗獵獵。放眼而望城外,白雪摻雜黃土,天地蕭瑟凋零。
官道上,背負信旗的候騎奔馳而過,留下一道道蹄印。道路旁,幾點鳥雀停在枯木枝頭,給蕭瑟的天地帶去生機。
“還有幾日便至歲首?”張虞立于冀縣城頭,望著兵馬舊時扎營的位置。
“還有二十余日,先前班師諸部已悉數(shù)歸鄉(xiāng)。”郭圖答道。
張虞率四萬大軍入隴作戰(zhàn),其中三萬人已班師歸鄉(xiāng),不僅帶走隨軍輜重,且還將所得的戰(zhàn)利品、俘虜一并運回河東。
而今隴右雖說安定,不知是冬天緣故,還是說兵戈余波,少有士民往來冀縣,出入冀縣最多的群體莫過于各路胡部首領、貴人,以及隴右諸郡的地頭蛇。
張虞近來連日應酬,便是安撫、拉攏來自各地區(qū)的豪人們。為了能讓眾人安心,如針對前來投效的羌、氐部落,張虞許以世襲、通商之求,但相對應羌、氐部落需要依照相應律法交稅。
在世襲官職上,張虞干脆借鑒宋明時的土司羈縻制,如歸降的羌、氐胡部,依照歸降的帳數(shù)分為三等,不足三千帳為下道,三千帳至六千帳為中道,六千帳以上為上道。
道者,本為秦漢邦國制度的地方行政機構,隸屬于郡守或屬國管轄。而今張虞在地方少數(shù)民族地區(qū)沿用‘道’為地方行政區(qū)域,其首領世襲之官名為‘土道長’、‘土道令’或‘土道君’。
土司首領世襲,接受郡守督查,依照律法繳納實物稅;受護羌校尉差遣,征調部民用兵或服徭役。
如張貴治下的興國氐雖有萬帳,但因敗于張虞之手,很是乖巧接受了張虞的冊封。楊千萬擔憂張虞追究他的責任,先是獻自上自家妹妹與張虞,之后恭敬收下張虞冊封的官職。張虞看出楊千萬不安的心思,說了些勉勵撫慰的話,并賜了些蜀錦。
余者諸部,張虞皆授予官職,許以通商。至于后續(xù)諸部能否依照律法交稅、服兵役,則要由護羌校尉與諸郡守共同督查了。
在拉攏士族上,張虞與之前行為相同,在冀縣boss直聘,利用手上權利征辟賢士郡吏為官吏。如張虞表上邽令閻溫為臨渭郡守,郡吏姜冏遷臨渭縣長,趙昂遷金城長史,尹奉遷臨渭長史,楊阜辟為雍州從事。
余者空缺郡守官位,張虞則調關中籍貫官吏出任,以為拉攏之用。如張虞親點蘇則出任金城郡守,張既出任臨洮郡守,張猛任渭中郡守。
從金城郡拆分出的西平郡,張虞依照賈詡之策,由便宜丈人郭憲出任,暫讓郭、麴二氏自治西平郡。
張虞用熟悉隴右風俗的關隴之人治隴,不僅讓漢人士民心安,同樣也讓羌、氐胡部首領大安。畢竟隴右習俗復雜,若讓關東士人出任,溝通與治理成本將會大幅度上升。甚至會出現(xiàn)因不是本地人,在隴右任職無所顧忌貪墨之現(xiàn)象。
關隴人治隴的話,至少情況稍微有所不同。因是本地人會擔心施法不當,引起羌、氐人反叛,從而影響到自己家鄉(xiāng)。至于是否會出現(xiàn)縱容鄉(xiāng)人為惡之事,只能說出于維穩(wěn)隴右的目的,需要承擔相應的治理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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獻土之約,隴人治隴
“君侯,張魯使者閻圃現(xiàn)至大堂!”侍從通稟報道。
“且去見見閻圃!”
張虞目光從城外的風景收回,說道:“待與張魯交好后,隴右無事將能東歸。”
“諾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