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王!”
龐統(tǒng)說道:“楚人飽受袁術徭役之苦,今大王下之而未能安之,反而大舉調(diào)發(fā)民眾造船,時官吏督船急切,楚人將受造船之累,恐會因此而生動蕩。大王欲造舟舸,當另尋他計?!?/p>
“卿但說無妨!”張虞鼓勵道。
“大王以統(tǒng)之見,不妨收取荊州賦稅,用來招募善造船之民以造巨艦。依照每月分發(fā)工錢,如此既不傷大王名望,又能讓船工專心營造巨艦!”龐統(tǒng)說道。
聞言,張虞腦筋頓時活躍,之前想讓免去百姓的賦稅,用賦稅去抵造船的徭役。然卻忘記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接受,畢竟荊州百姓富庶,相比造船而言,或許更愿意交賦稅。
念及于此,張虞微微頷首,說道:“唐制之降,收取實物為賦稅,而今實物難為工錢。不如將戶賦、民役折算為錢,以此征召船工,不知諸卿以為何如?”
將實物改為錢幣征收,除了方便之外,重要是張虞想嘗試下賦稅貨幣化。
何為賦稅貨幣化?
顧名思義,將百姓所上交的實物賦稅按照市場價折算為錢,借助錢的便捷性用來轉運,以便在政府部門之間流通,如秦漢時期,官吏以石為俸祿,再到明清時期以銀子為俸祿,這便是賦稅貨幣化變化之一。
秦漢時期,賦稅既有錢,又有實物,因此可以說有貨幣賦稅化的苗頭。至魏晉時期,因常年的動蕩,國家需要更具有實際價值的實物,賦稅皆按實物繳納。
隋唐時期,依舊延續(xù)了南北朝傳統(tǒng),以租庸調(diào)制征收實物。然在安史之亂后,租庸調(diào)制的基礎被嚴重破壞,天下存在大量隱戶。
在唐德宗時期,由楊炎發(fā)動改革,將租庸調(diào)制廢除,改為兩稅法,并官營鹽稅。由楊炎發(fā)起的兩稅法,將實物賦稅改為物、錢并行,并被宋、明所沿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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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人比張虞更懂經(jīng)濟!
宋朝在王安石變法時,將庸(徭役)一律折算成錢,改徭役為募役法,由官府出面雇傭人丁。至此除了谷糧外,余者賦稅盡數(shù)折算為錢。
明朝在張居正變法前,國家仍以實物稅為基礎,然因江南運至北京有漂沒,故在正統(tǒng)年間將江南賦稅折算成錢,再運至北京。時至張居正,為了挽救大明艱難的財政,施行一條鞭法,將錢稅推廣至全國,至此中國進入賦稅貨幣化的時期。
而清朝所謂的火耗歸公政策,本質(zhì)是賦稅貨幣化之后暴露出的政策問題。
當然了,雖說賦稅貨幣化是時代趨勢,然不代表貨幣賦稅化一定是好政策。如明朝滅亡的諸多原因中,貨幣賦稅化便是其中原因之一。
故出于諸多方面考慮,張虞打算借造船之事,看下賦稅貨幣化是否可行。如若不成,后續(xù)針對賦稅上的改革恐需謹慎而行。
“漢五株錢流通于世者眾多,大王如以漢五株為錢稅或許可行。今荊州之中雖說以物換物,但五銖錢尚能流通換物。”龐統(tǒng)微思片刻,說道。
賈詡捋須沉思,說道:“詡以為不如沿行糧、帛為稅,若五銖錢難通,大王恐需別調(diào)糧草以賣于船匠。”
“文和勿憂,今暫且一試!”
張虞留意了下賈詡,笑道:“督造大舟之事,由橋蕤為主事,龐統(tǒng)為副使,令各郡守資之。如百姓生變,則速報至長安,孤將親理之?!?/p>
“臣領命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