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來經(jīng)過法醫(yī)的檢驗,確認兩名死者身上的槍傷,就來自于汪海丟失的那把槍。
這簡直就是驚天大事,現(xiàn)場的警察根本不知道該怎么辦,只能立刻通知當時的南明分局局長。
兩名警察被殺害,其中一人還是分局的副局長,這件事傳出去,立刻就會引起巨大的社會恐慌。
于是市局立刻牽頭成立了七二七槍殺案專案調(diào)查組,由負責重案的三大隊隊長謝國強徹查此案。
也就是后來的謝局長。
而當年,周奕還只是個十三歲的小屁孩,吳永成也還在另一個分局兢兢業(yè)業(yè)當警察。
法醫(yī)很快就確認了兩名死者的死亡時間,前一天晚上九點左右。
而且法醫(yī)還在鄭香蘭的體內(nèi)提取到了大量的男性體液,那年頭并沒有dna技術,但基本也可以確定,是汪海的。
也就是說,兩人是在發(fā)生關系后,還來不及穿上衣服的情況下,被人近距離射殺的。
丟槍,那是塌天大事,對老百姓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更是巨大的威脅。
上峰責令專案組五天之內(nèi),必須破案。
在巨大的壓力之下,專案組根本沒有時間進行大規(guī)模的排查工作。
因此專案組立刻就鎖定了最有嫌疑的目標:鄭香蘭的丈夫,杜清明。
而他們之所以認定杜清明有嫌疑的原因,一共有三點。
第一,杜清明有充分的殺人動機,他可能早就發(fā)現(xiàn)了妻子和汪海的奸情,在沖動之下憤而殺人。
第二,杜清明是緝毒警察,經(jīng)歷過嚴格的搏斗和射擊訓練,完全具備在同為警察的汪海手中奪槍殺人的能力。
第三,對于昨天妻子鄭香蘭徹夜未歸的行為,杜清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。
所以無論是犯罪動機上,還是犯罪邏輯上,殺人的嫌疑全都指向了杜清明本人。
盡管杜清明一再強調(diào),自己在家陪兒子睡覺,沒有作案時間。
但是一個睡著的五歲小孩,根本無法證明任何事。
而對于妻子失蹤沒有任何措施,他解釋是因為白天兩人發(fā)生過爭吵,他以為妻子回娘家了。
這樣的說辭,不僅對他自證清白沒有任何幫助,反而更加劇了他的作案嫌疑。
面對死不認罪、負隅頑抗的杜清明,專案組立刻對杜清明家實施了地毯式搜索,試圖找到那個最關鍵的物證——那把七七式手槍。
可最終一無所獲。
但詭異的是,就在上面給的期限結束之前,杜清明居然認罪了。